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1-038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十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2 人,监事王志文委
托监事冯勇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烈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运营和管理状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