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专题会的议事程序,保证董事长依法高效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授权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长专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章程和《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专题研究决策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的相关事项。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本级。
第五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并负责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二章 参会人员
第六条 董事长专题会出席人员为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根据议题内容通知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负责人等。纪检监察组组长根据需要出席会议。
第七条 董事长可根据拟研究事项的具体情况,邀请相关专家、顾问、中介机构人员列席会议。
第八条 当所议事项与参会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时,该参会人员应回避。
第三章 决策事项
第九条 董事长专题会研究的主要事项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的相关事项。
第十条 对于董事会临时性授权的事项,董事长专题会应根据授权对象、授权事项、行权条件、终止期限等要求,研究决策相关事项。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董事长专题会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董事长专题会实行董事长负责制,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董事长有最终决定权。
第十三条 董事长专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第十四条 董事长专题会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前 3 个工作日由董事会办
公室送达各参会人员。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方式、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议程、议题及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 董事长专题会原则上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根据会议实际情况,也可以采取通讯会议等会议形式召开。采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时,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董事会办公室。
第十六条 董事长专题会参会人员应按会议通知的要求,由本人准时出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董事长可以聘请专家、顾问和中介机构为董事长专题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 董事长在决策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时需要本人回避表决的,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十九条 董事长专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后,如董事长认为无法
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需提交董事会研究讨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形成专项意见。
第二十条 参会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议事程序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题征集,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内容后,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董事长专题会决策事项上会审议审批单(附件),董事会办公室实施程序性审核,报董事长决定是否上会研究决策。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做好董事长专题会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的联络,组织公司职能部门及所属企业提供所需材料。
第二十三条 董事长专题会参会人员应就讨论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董事长最后表态,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六章 会议文件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专题会会议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第二十五条 会议记录应包括下列事项:
(1)会议召开的方式、时间、地点;
(2)参会人员的姓名;
(3)会议议题;
(4)参会人员发言要点;
(5)会议其他相关内容;
(6)会议记录人姓名。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在会议结束后整理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由董事长签发并存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进行相应修订,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
附件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
决策事项上会审议审批单
议案名称
主办单位
及汇报人
会签单位
及补充汇报人
上会依据
关键决策要件 □是 是否已向 □是
是否齐全 □否 董事长汇报 □否
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董事会办公室
审查意见
董事长
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