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 2021-044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2024 采购及生产服务框架协议》《2022-2024 销售及生产服务
框架协议》《2022-2024 综合配套服务框架协议》《2022-2024 财务服务框架协议》《2022-2024 物业及设备承租人框架协议》《2022-2024 物业及设备出租人框架协议》相关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审议的持续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维持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所必须,符合公平原则及一般商业条款或不优于适用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持续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集团)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持续关联交易,本公司曾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与东方电气集团签订《2019-2021 销售及生产服务框架协议》
《2019-2021 综合配套服务框架协议》《2019-2021 物业及设备承租人框架协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签订《2019-2021 财务服务框架协议》(上述 4 份协议以下合称 2019-2021
持续关联交易协议)。上述持续关联交易协议的有效期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届满。
(一)持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上述持续关联交易协议所约定的相关交易将在 2022-2024 年继续进行以及公司经营需要,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拟在四
川省成都市与东方电气集团签订《2022-2024 采购及生产服务框架协议》《2022-2024 销售及生产服务框架协议》《2022-2024 综合配套服务框架协议》《2022-2024 物业及设备承租人框架协议》及《2022-2024 物业及设备出租人框架协议》,同时财务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签订《2022-2024 财务服务框架协议》
(上述 6 份协议以下合称 2022-2024 持续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的有效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1 年 12 月 8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
本公司共 6 名董事,其中 3 名关联董事(俞培根、徐鹏、张彦军)回避表决,其余 3 名独立董事(刘登清、黄峰、马永强)均参与表决并一致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持续关联交易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拟发生的上述持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乃于本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其条款公平合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或不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订立,相关交易的年度金额上限合理,进行相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认为,2022-2024 持续关联交易协议是在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其条款公平合理并遵循一般商业条款或不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相关交易的年度金额上限合理,进行相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建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上述持续关联交易协议及相关持续关联
交易、相关交易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各年度的交易上限;
建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签订的《2022-2024 采购及生产服务框架协议》《2022-2024 销售及生产服务框架协议》《2022-2024 综合配套服务框架协议》《2022-2024 物业及设备承租人框架协议》及《2022-2024 物业及设备出租人框架协议》,以及财务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签订的《2022-2024 财
务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持续关联交易、相关交易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各年度的交易上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基于相关持续关联交易建议交易上限金额及占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2022-2024 采购及生产服务框架协议》
《2022-2024 销售及生产服务框架协议》《2022-2024 综合配套服务框架协议》《2022-2024 物业及设备承租人框架协议》及《2022-2024 物业及设备出租人框架协议》《2022-2024 财务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持续关联交易、相关交易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各年度的交易上限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
会的批准。东方电气集团、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连人士及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除本公司股东大会外,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取得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前次日常持续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19-2021 持续关联交易协议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 年
关联交易类别 占同类业
预计年度上限 实际发生 务比例(%)
销售及生产服务 30,000 1920.39 0.06
综合配 接受 10,000 41.03 0.3
套服务 提供 1,000 0 0
财务服 最高单日存款 1,000,000 513,097.51 13
务 余额及利息
贷款及利息 105,000 94,929.05 19
承租物业及设备 20,000 11,752.21 70
2020 年
关联交易类别 占同类业
预计年度上限 实际发生 务比例(%)
销售及生产服务 30,000 693.06 0.02
综合配套 接受 10,000 0 0
服务 提供 1,000 0 0
最高单日存款 1,000,000 795,210.91 20
财务服务 余额及利息
贷款及利息 105,000 14,953.43 3
承租物业及设备 20,000 11,592.45 70
2021 年 1-6 月
关联交易类别 实际发生(未 占同类业
预计年度上限 经审计) 务比例(%)
销售及生产服务 80,000 598.27 0.02
综合配套 接受 10,000 0 0
服务 提供 1,000 0 0
最高单日存款 1,000,000 563,707.43 14
财务服务 余额及利息
贷款及利息 105,000 62,311.45 12
承租物业及设备 20,000 5,791.72 70
2.同类交易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销售及生产服务:由于能源行业和电力设备行业的市场整体需求较低,导致
本项交易的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
财务服务:由于电力设备行业的整体需求较低及销售应收款项增加,导致本
项交易的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
(三)本次日常持续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2-2024 持续关联交易协议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年度上限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预计年度 占同类 预计年度 占同类 预计年度 占同类
关联交易类别 上限 业务比 上限 业务比 上限 业务比
例(%) 例(%) 例(%)
采购及生产服务 180,000 6 180,000 6 180,000 6
销售及生产服务 180,000 4 180,000 4 180,000 4
综合 接受 600 5 600 5 600 5
配套 提供 0 0 0 0 0 0
服务
最高单日存 1,000,00
财务 款余额及利 1,000,000 25 1,000,000 25 0 25
服务 息
贷款及利息 180,000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