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2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激励对象景旭智等 4 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上述 4 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21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刘国鹏等部分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不符合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以上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3.9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合计回购注销 140.192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3,100,021,848 元变更为 3,098,619,928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
债权人可采取邮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起 45 天内
2.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 66 号证券部
邮编:065001
联系电话:0316-2359652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