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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期:2000-10-31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
              召开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0日在厦门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因故未到的3名董事皆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表决权。两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敏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公司原副董事长邓传洲先生、董事朱昭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经股东单位推荐,增补黄育民先生、肖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鉴于2000年度配股工作已顺利完成,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公司拟修订《章程》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等条款;
    原条款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31.4202万元。
    第二十条经1998年度增资配股方案的实施,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2031.4202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1930.5176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10100.9026万股。
    第一百零一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于召开七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一百三十八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七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拟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081,8715万元。
    第二十条经2000年度增资配股方案的实施,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7081.8715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1930.5176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15151.3539万股。
    第一百零一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关于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一百三十八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三、受让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厦华”系列商标商标权的议案:本公司与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30日在厦门签订了《商标权转让合同》,因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19305176股,占总股本的68.47%,该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在进行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
    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本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表》:续聘厦门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专业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现因该公司经福建省财政厅闽财会协(2000)045号“关于同意设立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批复”同意,与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新设成立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做好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特改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专业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
    五、投资组建“北京联合移动通信公司”的议案:鉴于本公司与深圳中兴公司、北京华大集成电路公司、宁波波导公司共同中标了“国家2.5代移动通信技术开发”项目,经中标的四家公司协商,拟投资3000万元,设立“北京联合移动通信公司”(暂名),从事2.5代移动通信技术开发。其中,本公司投资36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六、决定召开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1年11月30日下午2时
    (二)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公司一号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议题:
    1、审议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2、审议更换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3、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审议受让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厦华”系列商标商标权的议案
    5、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是2000年11月22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五)参加会议办法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00年11月27日-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持股东帐户卡、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至本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
    邮政编码:361006
    联系电话:(0592)6021091转203
    传真:(0592)6021331
    联系人:贾华、林旦旦
    2、到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0月30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育民,男,44岁,中共党员,福建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曾任福建省农科院副研究员、副所长,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现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研究员。
    肖伟,男,35岁,中共党员,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律师,曾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室副主任,现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法律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