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增资配股方案,已经厦门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证监〖1998〗092号文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155号文复审批准。《配股说明书》刊登在1998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报》第八版、《上海证券报》第九版。
公司已于1998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第十六版、《上海证券报》第四版刊登了《配股提示性公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特就本次配股方案再次提示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配售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3、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8元;
4、配股比例及数量:以现有总股本27842.231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2股。
因发起法人股东已承诺全部或部分放弃配股权,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数量为4189.1889万股。
5、股权登记日:1998年12月31日
6、除权基准日:1999年1月4日
7、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9年1月4日至1999年1月15日(期内券商营业日);
8、本次“厦华电子”股份配股交易代码:700870
9、发起法人股东配股手续由主承销商、本公司和发起法人股东协调办理;
10、投资者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在1998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报》第八版和《上海证券报》第九版的本公司1998年度配股说明书。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