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 2022-040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089.75万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4,196.98万元,2021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92.77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2年,公司将继续推进建设“远东宜宾智能产业园项目”、“远东高端海工海缆装备产业基地项目”、“远东通讯光棒光纤光缆项目”、“远东电缆宜兴基地扩建项目”等重点项目,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鉴于上述情况,2022年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现金支出,未达到《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项提出的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之一:“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019-2021年度,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26,632,232.96元,超过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此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预案,决策程序符合要求。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