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4 股票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0-023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 年8 月27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 年8 月16 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
邮件形式传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 名,实到7 名(陈景春董事授权张凯
臣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冯晓江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过有效表决,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的议案》
2009 年9 月15 日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出售
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
年期限内,可以出售中国民生银行股票不超过5000 万股,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
7.50 元。现该项股东大会授权临近到期,因此,公司决定对该项出售事宜重新
提案如下:
根据公司现持有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数量,拟出售中国民生银行股票不超过
5000 万股(含权),期限自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出售价格不低
于每股6.00 元。具体处置时间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变化及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处置。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万春、田国双、王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是从公
司发展角度考虑而提出的,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出售本公司2
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项目实施的议案》。
项目名称:哈尔滨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项目
项目投资主体: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03号化工工业区哈尔滨华尔化工有
限公司厂区院内。
建设规模:建设4台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房一座,新建改造换热站63
座,建设供热管网总长26612米。
项目建设期:2010年6月至2013年12月,建设期3.5年
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两台锅炉竣工投产;2012年3月第三台锅炉开始建
设,年末运行投产;2013年3月第四台锅炉开始建设,2013年12月竣工投产。同
步建设供热管网及换热站等供热设施。
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65537.92 万元, 其中:建设投资62893.76 万元(其
中工程费用45573.13 万元,其他费用14325.69 万元,基本费用2994.94 万元)。
目前该项目已经取得了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公室、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的批复。于2010年8月9日取得由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项目详细情况见公司《关于哈尔滨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项目实施的公
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0 年8 月31 日,临2010-024 号
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9 月15 日(星期三)上午9:00 分
●股权登记日:2010 年9 月9 日
●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 号二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表决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1、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9 月15 日(星期三)上午9:00 分
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 号二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表决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表决议案
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的议案》 否
2
审议《关于哈尔滨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项目实施
的议案》
否
议案具体内容见本公告第二项及公司《关于哈尔滨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
项目实施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0 年8 月31 日,临
2010-024 号公告)。
3、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为:截止2010 年9 月9 日(星期四)下午交
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4、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
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帐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
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
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 年9 月13 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
(3)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 号二楼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4
限公司(0451-82332888)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其它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 号二楼(150090)
联 系 人:任启厚、张名佳
联系电话:0451-82332888
传 真:0451-82332228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附: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8 月27 日5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独立董事关于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的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李万春、田国双、王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
议案是从公司发展角度考虑而提出的,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关于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李万春
田国双
王 栋
2010 年8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