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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6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60086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债券代码:136918                                债券简称:18 蒙电 Y2
 债券代码:185193                                债券简称:21 蒙电 Y1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形
式召开。

  (四)公司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五)公司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批准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
预算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526,887,811 股计算,预计支付现金股利652,688,781.10 元。

  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2-010 号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2-011 号公告。

  (八)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资产核销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2021 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部分信用损失、更新和技改拆除资产进行了核销。

  2021 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92.38 万元,转回 571.23 万元,
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口径利润总额 278.85 万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63.27 万元。

  2021 年核销资产 21,571.92 万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19,068.25
万元,资产处置损失 762.26 万元,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合并口径利润总额 762.26 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31.62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

  本次核销应付款款项共计 28,254,384.74 元,增加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 20,767,215.59 元。

  公司聘请了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针对本次长期应付款项核销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止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前述款项中未发现造成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法定事由,均已经过法定诉讼时效,债权人已丧失胜诉权,不存在相应法律风险。

  本次应付款项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2-012 号公告。

  (十一)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同时使公司能够灵活选择融资工具,及时满足资金需求,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 20 亿元的短期、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不包含已经注册尚未发行的债务融资产品额度和上届股东大会已批准尚未注册的债务融资产品额度)。

  1、发行方案情况

  (1)发行规模。

  公司拟注册申请发行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 20 亿元的短期、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不包含已经注册尚未发行的债务融资产品额度和上届股东大会已批准尚未注册的债务融资产品额度),融资产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期公司债、可续期公司债等)、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中期票据、类永续债、资产支持证券和其他短期及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等。

  (2)发行时间。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募集的资金将用于项目投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债务等。


  (4)发行期限。

  公司拟注册发行的各类短期及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最
短不短于 30 天,最长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
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5)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债务融资产品额度部分,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前述已提交发行申请的债务融资产品额度全部发行完毕之日。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未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债务融资产品额度部分自前述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可就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是否终止或延长本决议的有效期。

  2、发行相关授权事项

  为更好的把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债务融资产品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发行的具体方案、决定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的品种、各品种金额、是否分期发行及在注册通知书或监管批文有效期内决定各期限发行金额的安排、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并聘
请中介机构、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或确定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等增信事项、债务融资产品上市与发行等。

  (2)根据监管机构意见和/或市场条件的变化,对发行方案及发行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3)代表公司进行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相关的谈判,签署与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发行、上市相关的具体事宜。

  (5)上述授权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债务融资产品额度部分,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前述已提交发行申请的债务融资产品额度全部发行完毕之日。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未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债务融资产品额度部分自前述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可就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是否终止或延长本决议的有效期。

  3、发行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发行情况。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薛惠民、郝光平、锡斌、梁军、高原、长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2-013 号公告。

  (十六)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薛惠民、郝光平、锡斌、梁军、高原、长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
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薛惠民、郝光平、锡斌、梁军、高原、长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批准了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制定<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发展战略及“十四五”规划>的议案》。

  公司战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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