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 2023-010 号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批准的情况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城乡”、“公司”)拟通过(1)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接受划转获得的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外企”)86%股权;(2)发行股份购买天津融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北京外企 8.8125%、4.00%、1.1875%的股权;并(3)拟向北京国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9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披露的《北京城乡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7 号)。
二、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工作,并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17 日、2022 年
10 月 18 日、2022 年 11 月 18 日、2022 年 12 月 17 日、2023 年 1 月 18 日和 2023 年 2
月 18 日披露了《北京城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1
号、临 2022-042 号、临 2022-047 号、临 2022-051 号、临 2023-003 号和临 2023-006
号)。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北京城乡第九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北京城乡第
九届第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北京城乡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王一谔先生、郝杰先生、焦瑞芳女士、傅宏锦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宏先生、鲁桂华先生、张成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王禄征先生、高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披露的《北京城乡第九届第三十
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4 号)、《北京城乡第九届第二十四次
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5 号)和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北
京城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8 号)。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北京城乡第十届第一次董事会、北京城乡第十届
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王一谔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选举王禄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北京城乡第十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9 号)和《北京城乡第十届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0 号)。
目前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交易对方正积极推进交易实施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工商变更登记/过户资料的准备、股份发行资料的准备等。公司董事会将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