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3-003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1 号)核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4,400,000股 A 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前次非公开发行”)。前次非公开发行已于 2020年 7 月完成发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担任前次非
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中德证券指派郝国
栋先生和缪兴旺先生担任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日,前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依据相关规定,中德证券须对前次非公开发行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因本次非公开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其签订了保荐协议。中信建投证券已委派李笑彦先生、卢星宇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工作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1 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人因再
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与原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德证券尚未完成的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中信建投证券已委派李笑彦先生、卢星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直至前次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期结束。
公司对中德证券在前次非公开发行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李笑彦先生:保荐代表人,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燕东微 IPO、北方华创非公开、国机集团要约收购、二重重装主动终止上市、中国电建重大资产重组、常林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南洋科技重大资产重组、国机重装重大资产重组、筑博设计 IPO 等,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卢星宇先生:保荐代表人,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云鼎科技非公开发行、中航电子换股吸收合并中航机电、湘佳股份 IPO、设研院发行购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等,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