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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6 沪市 退市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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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6: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600856: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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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856  证券简称: *ST 中天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
订)》第13.9.1第一项“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第
六项“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
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第四条规定, 因公司2018、
2019年、 2020年连续亏损,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50,855.75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
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51,64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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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 2018 年和 2019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均为负值,触及了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第 13.2.1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
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中天”变更为“*ST 中天”。
二、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
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06.53
万元, 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433.23万元, 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855.75万元,扣除与
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51,640.60万元。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已经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3.9.1 第一项“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第六项
“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因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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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9-106)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于每月披露一次
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事
项尚未解决, 剩余担保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
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 188,670 万元。公司通过法院判决确定的需承担
的担保金额约为 174,572.66 万元(不包含未定利息)。
(二)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第六项“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
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通知
第四条的规定,对于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连续亏损但未触及新《上市规则》第 13.3.2 条规定的财务
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3.3.2 条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
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7 条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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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
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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