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7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将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
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00 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 822 会议室以
通讯方式召开了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 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59 号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 2020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议,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的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起到了应有的监督作用,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公告》(2021-060 号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1)。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