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8-01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07,360,000股
发行价格:4.38 元/股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
1 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7,360,000 470,236,800.00 36个月
合计 107,360,000 470,236,800.00 -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
107,360,000 股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7年3月24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7年4月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黑龙江省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同意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黑国资产[2017]44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2017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7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相关议案。
2017年9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17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龙建路桥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4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107,360,000股
3、发行价格:4.38元/股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的90%。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2018年3月20日,根据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向上取
2位小数)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4.38元/股。
4、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70,236,80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在扣除全部发行费用18,675,592.9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1,561,207.10元。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18年3月21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龙建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资报告》
中审亚太验字(2018)020375-1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18年3月21
日,海通证券在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开立的
310066726018150002272 账户内已收到龙建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
金总额人民币470,236,800.00元。
截至2018年3月22日,海通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
费用后全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8年3月22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龙建股份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8)020375号。根据该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0,236,800.00 元,扣除全部
发行费用人民币18,675,592.9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51,561,207.1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7,360,000.00元,
增加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人民币 1,057,109.03 元,增加资
本公积人民币345,258,316.13元。
2018年3月28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四)保荐人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价格的确定和配售过程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且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有限合伙等组织形式,无需履行相关备案程序;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且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也不存在由发行人提供担保和有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过程、发行结果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07,360,000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上限107,360,000股。发行对象总数为1名,符合《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
1 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7,360,000 470,236,800.00 36个月
合计 107,360,000 470,236,800.00 -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公司名称 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532号
法定代表人 张起翔
经营期限 2008年9月9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 346,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0677493943N
经营范围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发行对象”)。
建设集团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四)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且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也不存在由发行人提供担保和有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况。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除发行人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及建设集团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外,建设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在最近一年内未发生其它重大关联交易。
(六)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建设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发行人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股本总额为536,807,658股。公司前
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8,979,763 33.34
2 谢文娟 3,287,700 0.61
3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2,420,000 0.45
4 王桂青 2,132,157 0.40
5 唐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