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海欣"B股本股权证上市交易及相关工作,特将有关"海欣"B 股配股权证派发、交易、结算及费用事项通告如下:
一."海欣"B股配股权证的上市交易日期为: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八日至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
二."海欣"B股配股权证的交易单位为1000个权证。
三."海欣"B股配股权证的登记代码为617,交易代码为970617。
四.配股权证派发比例: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三日)"海欣"B股持股记录,按每一股派发一个权证的比例,向全体有权股东派发配股权证。
五."海欣"B股权证配股比例,每10个配股权配2.50股。
六."海欣"B股配股权证的委托买卖、竞价和撮合本对、结算交收均与现行的B股交易相同。
七."海欣"B股配股权证交易清算费用:除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免收权证交易的清算费(每笔成交收取1美元、4美元、或8美元,每个 指令不超过24美元),其它费用均按现行B股的费用标准收取。
八."海欣"B股配股权证交易结束后,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 于权证股权登记日(一九九七年八月六日)提供持有权证的股东名册作为认购的缴款的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199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