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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4

上海临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2023-020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的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
      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定期存款。

       现金管理的额度: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日。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及产品类型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定期存款,以增加资金现金收益。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决议有效期

    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
前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现金管理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定期存款,期限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现金管理的收益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
控措施降低现金管理风险:

    (一)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结合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

    (二)公司将通过建立台账对资金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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