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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48:上海临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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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临 2020-030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方:银行类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限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
      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定期存款。

     现金管理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0 年
      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日。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定期存款,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定期存款,以增加资金现金收益。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
日。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5、信息披露

    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建立台帐、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
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回报。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定期存款,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定期存款,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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