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
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主要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
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悉承先生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与家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家天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其中约定南方同正应于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内促成公司将原有铅酸蓄电池业务资产转让给南方同正或南方同正指定
的其他主体,该约定的届满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9 日。
出于保证公司稳健发展、持续经营,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考虑,同时考虑到南方同正未能按约履行资产置出义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因素,经慎重考虑,家天
下与南方同正、刘悉承先生于 2021 年 8 月 9 日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将上
述资产置出的期限由“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届满”变更为“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又
六个月届满”,即将资产置出的承诺期限延期至 2022 年 2 月 9 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万里股份关于将公司主要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