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张文江先生、关兰英女士及张晶女士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经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张文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关兰英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晶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三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叶剑平 胡康宁 姬文婷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