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845 沪市 宝信软件


首页 公告 宝信软件: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宝信软件: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20

宝信软件: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 B  编号:临 2023-006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60人调整为857人。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700 万 股调整为2,623.1万股。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
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 月 8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
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发布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获中国宝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武批复的公告》(临 2023-002 号),已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宝信软件实施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

  4、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确定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且公司内部激励需求发生变化,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60 名变更为 857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700 万股调整为 2,623.1 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确定的人员。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调整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调整和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等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和授予事项合法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限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确定以及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及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