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广电网络 编号:临2008-46 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就收购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股份”)所
属11 地市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事项,本公司已于2006 年5 月16 日、2007 年
12 月6 日分别与广电股份签订《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收购协议》、《有线电视网络
资产收购补充协议》。
2007 年12 月26 日,本公司与广电股份依据上述协议完成了相关资产的移
交工作。所移交资产中,价值95%以上的资产无需办理法律过户手续(包括有线
电视网络传输设备、传输线路等),其占有权、使用权已归属于本公司;其余价
值不足5%的资产需办理法律过户手续(包括土地、房屋、车辆等)。
经过多方积极努力,目前已完成全部土地和车辆的过户手续,但仍有部分房
屋因历史原因无法在短时期内办理过户手续。为使公司如期完成非公开发行资产
收购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08 年12 月12
日与广电股份签订了《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二》,现将协议主要内容
公告如下:
一、对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无使用价值的部分房产,本公司不再收购。本公司
向广电股份减少支付该部分房产的收购价款1,267,106.19 元。本公司不再使用
该部分房产。
二、对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有用而在短期内无法办理资产过户法律手续的部分
房产,本公司暂不收购。本公司向广电股份减少支付该部分房产的收购价款
15,797,784.33 元。在该部分房产能够办理资产过户法律手续时,本公司再以自
有资金以原定收购价款向广电股份收购。
三、对于前条所述暂不收购部分房产,为不影响本公司正常使用,本公司自
2009 年1 月1 日起以向广电股份支付租赁费方式取得占有权和使用权,广电股2
份保障本公司正常使用。租赁协议双方另行签订。
对《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二》的签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
定。 暂不收购此等房产,不影响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对公司经营不会
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对本公司2006 年度非公开发行所涉资产收购实施情况,本公司已聘请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见证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此,公司将
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 年12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