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2021-055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香溢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西河
街 15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8,336,4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253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现场会议主持人:邵松长董事长。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韦斌董事、周士捷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尹丽萍独立董事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陈燕监事长、方泽亮监事、王苏珍监事因工
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8,335,455 99.9994 1,000 0.0006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8,335,455 99.9994 1,000 0.0006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8,335,455 99.9994 1,000 0.0006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增加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2,776,000 99.9956 1,000 0.0044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号
2 关于增补第十届 54,188,466 99.9981 1,000 0.0019 0 0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3 关于增补第十届 54,188,466 99.9981 1,000 0.0019 0 0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4 关于控股子公司 22,681,625 99.9955 1,000 0.0045 0 0
香溢租赁增加注
册资本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上述第 2 项议案《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胡仁昱先生
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上述第 3 项议案《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孙丹屏女
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上述第 4 项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增加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参照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第三方评估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香溢租赁的评估值 65,718.71 万元作价,对应每 1 元注册资金作价1.429 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单方面出资 14,290万元认购香溢租赁新增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香溢租赁的注册资本由 46,000 万元增加至 56,000 万元。同意由经营层负责办理增资事宜。
该议案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数量合计为155,559,455 股,在表决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所持股份数未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的票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农、夏嫣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