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
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参会董事 7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36 号)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三、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 年 10 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四、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二项及第三项两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1 年 11月 3 日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临 2021-035 号))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