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说明后,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方式公允,符合市场规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平等、诚信原则,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表决同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曾志刚 廖南钢 田 跃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