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1996年11月28日在成都顺和酒店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8人,委托代理出席1人,会议由董事长吕根旭先生主持。监事会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股票配售预案。
1、配股比例与总额
以公司1996年12月底的总股本8550万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按10配3比例配股,共计配售新股总数为2565万股。
2、配股价浮动幅度,每股5.5元至6.5元。
3、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1)用于控股一家商业企业;
(2)接收破产后的成都华胜皮鞋厂发展费用;
(3)成都人民商场武侯分场所需流动资金;
(4)成都人民商二期工程前期投资。
4、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限:1997年6月30日为止。
此预案尚须经股东大会表决后,报成都市证管办审批,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
二、决定召开公司1996年临时股东大会。
三、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改建为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
成都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