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友谊华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友谊华侨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0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南华早报》上刊登《配股说明书》,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及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配股价格:
每股为人民币6.60元。
二、配股比例:
以本公司1999年7月实施分派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后目前的总股本22754.16万股计,配股比例为10:2.5。
三、配股数量:
发起人国家股配售1003.86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671.2812万股,实际配售总数1675.1412万股。
四、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A股:股权登记日:2000年3月6日
除权基准日:2000年3月7日
B股:最后交易日:2000年3月6日
股权登记日:2000年3月9日
五、配股缴款时间: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为2000年3月7日至2000年3月20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配股权。
六、配股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其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七、配股认购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认购本次配售股份的部分或全部。社会公众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填写“友谊配股”(代码700827),每股价格人民币6.6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权乘以配售比例(0.25)四舍五入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
2、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向主承销商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提出配股申请,由主承销商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并按配股价配售给他们。配股价格人民币6.60元,按配股缴款期十个工作日的平均汇率折算成美元配股价,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25)四舍五入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
3、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配股部分由承销商负责包销。
八、本次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上市交易时间将在本次配股缴款结束、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配股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00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南华早报》上刊登的本公司2000年度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上海友谊华侨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