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2000年增资配股的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9)12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公司字(2000)21号文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一致认为本公司已具备配股条件。为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00年增资配股预案,拟通过证券市场筹资,满足公司筹建新项目的资金需求。
一、本次配股比例及配售股份总额
本次配股以公司1999年末总股本2804282万股,每10股配售3股;其中社会公众可配2108.70股,转配股可配售745.50万股,国家股配售以其所得税返回部分(以上海市财政局确认的数额为准)及红利认购,约可认购1073.41万股,其余部分放弃。本次配售股份总额为3927.61万股。
二、配售价格及定价方法
1.配售价格拟定为每股7-9元。
2.配股价格的定价方法:
(1)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3)公司1999年度每股收益;
(4)参考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对未来趋势的判断;
(5)与承销商协商一致。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组建上海兰生物流有限公司、建立公司大型外销鞋生产基地。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扩大出口货源收购项目。
四、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授权公司董事会的有关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全权办理本次增资配股的有关事宜,以及配股后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修改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上述配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初审,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