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3-026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城项目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17日召开
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成城项目调整方案的议案。为解决
上海成城购物广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开发的成城项目
在土地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或降低法律与经营风险,经与相关各方协商,
由项目公司、土地权利人上海虹西实业公司(以下简称“虹西实业”)共同配合
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土地收储。以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
理公司”)为主体,通过法定程序以出让方式获取项目公司开发的成城项目国有
建设用地(闵行区虹桥镇893街坊4/1丘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地下建筑物,
以下简称“目标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期限为40年。项目公司所有资产及
债权债务转由管理公司承继。股东大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总裁全权处理
与本次议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投资、合作方共同决定收储过
程中的补偿价格、土地使用权受让价格、项目建设运营方案以及签署、补充、修
改、变更、递交、执行相关协议,呈交给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的文件等[详见公
司2012年8月2日《关于成城项目调整方案的公告》(临2012-017)和2012年
8月18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2-020)]。现将有关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
项目公司已与上海市闵行区政府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中心”)、虹
西实业、胜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南实业”)、管理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虹桥镇人民政府(见证方,以下简称“虹桥镇政府”)等六方就土地收储事宜达
成一致,主要安排如下:
1、收储面积
目标地块宗地面积约为77,792平方米(约116.63亩)。
2、收储价款
⑴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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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标地块的原有性质,根据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各方协商同
意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亩均单价补偿按每亩220万元人民币(以下“元”均指人
民币元)计算,面积按116.63亩计,即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总价款为25,659万
元,该款项由土储中心支付给原土地权利人虹西实业。
⑵地上、地下建筑物补偿价款
对于胜南实业通过项目公司实际进行出资建设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在尊重
历史的前提下,参照社会第三方的估价意见,经各方共同协商,同意以每平方米
1,642.14元计算,按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计,确定补偿总包干金额为45,980万
元,该包干补偿款项由土储中心直接支付给项目公司。
⑶经营权补偿价款
根据项目公司章程约定,虹西实业和胜南实业的合作经营期限为50年,至
2049年结束。鉴于虹西实业作为合作条件的目标地块被有偿收储后,项目公司
和胜南实业将无法继续享有以目标地块为合作条件的土地经营权,因此虹西实业
和胜南实业的原合作关系终止,故经各方协商,由土储中心给予项目公司经营权
终止损失一次性补偿款10,000万元,虹西实业和胜南实业同意由项目公司享有
该项补偿(如虹西实业、胜南实业之间约定就合作关系终止另有补偿,则应当签
订新的补偿协议以作确认)。
⑷收储总价款
土储中心应支付的土地收储总价款应为81,639万元。各方一致确认该收储
总价款已包括了土储中心收储所需包含的所有补偿内容和项目,虹西实业、项目
公司、胜南实业三方不再就目标地块向土储中心主张任何权利,并确保任何第三
方亦不向土储中心就目标地块主张任何权利。
3、收储后的回购安排及出租安排
目标地块被土储中心收储后,管理公司承诺参与公开竞标(拍),以合法取
得目标地块新的开发建设权。若管理公司竞标(拍)取得目标地块并完成开发建
设,则由虹西实业(含其指定方)以60,000万元(预约分期付款的形式)回购
建成的47,000平方米物业(其中:40,000平方米为有产权的地上建筑,7,000平
方米为有使用权的地下建筑),然后虹西实业(含其指定方)再将该47,000平方
米物业出租给项目公司,物业的出租期限为20年。
4、诚意金的退回和建设期综合管理费的支付
虹桥镇政府在目标地块被挂牌出让的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项目
公司原曾缴纳的10,000万元诚意保证金。与此同时,基于虹西实业预先付款、
保护农方利益等因素,管理公司在项目建设期内(最长为4年)支付虹西实业建
设期综合管理费(前2.5年内2,000万元/年;2.5年至4年3,00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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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作经营关系终止
鉴于虹西实业原将上述地块作为主要合作条件,与胜南实业成立了中外合作
性质的项目公司,现由于上述土地被有偿收储,即该合作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
故虹西实业与胜南实业的原合作经营关系与原合作合同自收储协议签署生效之
日起自行解除,虹西实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项目公司债权债务等),同时双
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
合作关系终止后,项目公司变更为胜南实业控股的外商独资企业。
二、关于土地竞买事项的进展
2013年10月29日,管理公司在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举办的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闵行区虹桥镇龙柏社区S110201、S110202
单元15-01地块(即前述目标地块),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