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公告编号:2026-012
900918 耀皮 B 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 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合格金融机构发
布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投资金额: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 亿元的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
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
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
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合
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 2025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20 号),公司向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普通股股票 41,841,004 股,发行价
格为 7.1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68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
费用人民币 4,833,052.7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166,945.90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上
会师报字(2025)第 17159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
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子公司、开户行、保荐人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 年 12 月 30 日
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9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516.6946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适用,______万元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时间
大连耀皮熔窑节能
升级及浮法玻璃生 - 2026 年 3 月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产线自动化改造项
目
天津耀皮产线节能
升级及镀膜工艺改 - 2026 年 12 月
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到账,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尚未投入项
目,公司拟以股东实缴出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大连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及天津耀皮玻璃
有限公司,目前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正在履行国资审批和备案程序,在履行完
国资审批程序后,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上述子公司进行增资并对募集资
金项目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合格金融机构发布的保
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由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秘、纪委书记等组成的资金
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次董事会批准的理财计划。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行使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合格金融机构发布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合格金融机构发布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2)严格执行投资实施程序:董事会授权由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秘、纪委书记等组成的资金管理委员会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具体办理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等工作。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公司风险控制部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