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编号:2024-007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金额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标准参照商业银行R2风险等级以内(含),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品种。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1月30日,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须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拟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并能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经营活动中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度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加公司效益,保障股东利益。
2、投资额度
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内可
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范围
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标准参照商业银行 R2 风险等级以内
(含),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品种。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由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秘、纪委书记组成的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次董事会批准的理财计划。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行使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5、投资期限
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6、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金额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不超过人
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3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的
14.83%,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本次现金管理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产品以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稳定型理财产品为主。
(2)严格执行投资实施程序:本次理财计划将由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秘、纪委书记组成的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财务部具体办理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等工作。
(3)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公司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部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本次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占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公司货币资金比例为
55.51%,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4.83%,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6.15%,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4.27%,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增加一定的收益,有利于适度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