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0-057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中诚信托·诚颐 11 号”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诚信托·诚颐 1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 类信托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预计产品存续期限不超过 9 个月,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 金购买“中诚信托·诚颐 11 号”信托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组织实施 并签署相关协议文本。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并保证资金 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 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向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诚信托”)购买为期 9 个月的“中诚信托·诚颐 1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 类信托产
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信托产品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中 诚 信 信托理财产 中诚信托·诚颐 11 号集合 5,000 7.6% 285
托 品 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万元) 关联交易
9 个月 非保本收益 无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了理财业务的分类、分级审批程序,从决策层面对 理财业务进行把控。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等 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目前公司理财产品管理主要分为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对于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按年度金额预计后报股东大会审议;对于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按每个具体产品 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若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各类理财产品由管理层 在批准并授权的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受托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人: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中诚信托·诚颐 1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信托理财产品。
3、购买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4、产品期限: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 9 个月,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5、预期收益率:产品为非保本收益型,预计收益 7.6%/年。
6、履约担保:无。
7、合同签署日期:尚未签署正式合同。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为债权类资产,具体产品为“中诚信托·诚
颐 1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A 类信托产品。
(三)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最终使用方相关其他情况
1、资金最终使用方
名称:上海骞奕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骞奕”)
目标公司:重庆诺羽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诺羽斯”)
资金最终使用的项目:用于受让上海骞奕持有的目标公司重庆诺羽斯 45%股权的
收益权,进行股权收益权投资。
上海骞奕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年度营业收入为2,221.49万元,
净利润为 3,544.72 元,总资产为 2,222.83 万元,净资产为 2,832.11 元(以上数据
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7 月的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4,642.82 元,总资产为
2,071.31 万元,净资产为-1,810.71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重庆诺羽斯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2019 年年度营业收入为 7.38 亿元,
净利润为 2.59 亿元,总资产为 11.06 亿元,净资产为 2.73 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8 月的营业收入为 3.75 亿元,净利润为 1.27 亿元,总资产为 11.62 亿
元,净资产为 4.05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状况:上海骞奕成立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主营业务为销售建材、装饰材
料等业务。重庆诺羽斯主营业务为销售建材、装饰材料等业务,历史合作情况来看,主要服务于建筑类企业等。2018 年公司成立时,着重市场拓展,铺设销售渠道。2019年进一步拓展合作伙伴,实现公司规模的稳定扩张,销售情况快速增长。
资信状况:根据中诚信托取得的人行 2020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征信报告显示,
上海骞奕未有信贷交易记录。共有 0 条欠税记录、0 条民事判决记录、0 条强制执行
记录、0 条行政处罚记录。根据中诚信托取得的人行 2020 年 9 月 15 日出具的征信报
告显示,重庆诺羽斯未有信贷交易记录。共有 0 条欠税记录、0 条民事判决记录、0条强制执行记录、0 条行政处罚记录。
截至目前,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信息,上海骞奕和 重庆诺羽斯均无正在进行或尚未完结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上的信息,亦未发现上海骞奕和重庆诺羽斯存在被执行及失信被执行记录。
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抵押人/保证人:佛山德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德茂”)
质押人:广州常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常晟”)
保证人: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建设”)
主要措施:
(1)土地/在建工程抵押
佛山德茂以其持有的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潭州村委会星英半岛南侧、宗地号为 208048-003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人应在不晚于本信托计划成
立之日起 2 个月内办理完毕上述抵押登记手续。(注:土地抵押手续已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办妥)
根据佛山市当地政策,抵押物预售前需解除土地使用权抵押,但可以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后续项目办理网签备案时按栋解除抵押。根据该政策要求,届时受托人将在配合抵押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解押的同时要求抵押人配合递件办理在建工程的抵押登记手续,对于在此之后新增的在建工程抵押人应配合每个月办理一次追加抵押。后续抵押物预售办理网签备案时,受托人配合抵押人按栋解除相应的在建工程抵押。初始抵押率约为 70.52%。
(2)质押担保
首期信托资金募集前,广州常晟以其持有的佛山德茂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在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手续办理完毕后,受托人配合解除股权质押。若后续募集第二期信托资金的,则广州常晟投资有限公司需在第二期信托资金启动募集之前将其持有的佛山德茂 100%股权重新质押(如此前已解押)予受托人。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手续办理完毕、受托人配合股权质押解除后,若第二期信托资金不再募集的,则本信托计划在此之后的存续期间将无股权质押担保措施。
(3)保证担保
佛山德茂和世茂建设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差额补足
上海骞奕为中诚信托持有目标公司重庆诺羽斯的股权收益权实现最低投资收益的差额部分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5)其他监控措施
①对融资人与目标公司管控
中诚信托对上海骞奕收取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的账户进行监管,信托投资资金用于上海骞奕及其关联非房企业的日常经营、归还金融机构负债、支付融资成本及中诚信托认可的其他用途。重庆诺羽斯按季度向中诚信托提供财务报表、季度预算表,中诚信托按季度对重庆诺羽斯的经营收入流水进行现场检查、对其资信情况定期查询、舆情进行关注及更新。
②对抵押人的管控
抵押物因预售解除土地使用权抵押前,中诚信托向抵押人委派 1 名驻场代表,与抵押人佛山德茂共管印章证照,抵押人佛山德茂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须经中诚
信托审核同意。中诚信托通过对抵押地块上开发的项目的销售资金账户预留印鉴及最高权限网银密钥的方式监管抵押地块项目销售资金的使用。
3、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资金的最终使用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分析
针对本次购买信托产品,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了尽职调查和评估,评估结果为风险适中。公司本次运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预计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是否
法定 注册资本 主要股东及实 为本
名称 成立时间 代表 (万元) 主营业务 际控制人 次交
人 易专
设
中 诚 1995年11 牛 成 245,666.67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 持有中诚信托 否
信 托 月20日 立 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 5%以上股权主
有 限 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 要股东包括中
责 任 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 国人民保险集
公司 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 团股份有限公
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 司(控股股东,
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 32.9206%)、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