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11月27日召开会议,讨论并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拟对以下资产进行处置:
1、将公司持有的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55.12%的股权,转让给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格3660.3万元,转让后公司所占股权变动19.88%;
2、将公司持有的河北新维制药有限公司40.07%的股权,转让给华 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格4988.3万元,转让后公司所占股权变为19.93%。
3、将公司持有的河北华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40.13%的股权,转让 给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格2498.3万元,转让后公司所占股权变为19.87%。
经比方协商,转让价格根据三家公司1996年底财务审计报告帐面值 确定。该转让项目已经河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冀国资企字[1997]第61号 文批准,该项目实施后将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拟于1997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事项。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