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0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4 亿元至 6 亿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回购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上述股份回购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6)、《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8)、2022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31)和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2-03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进展公告,并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40.58 万股,
已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109%,购买的最高价为 2.48 元/股,最低价为 2.4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1,578.77 元。
截止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40.58 万股。公司将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以及公司回购预案,及时履行回购股份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2022 年度,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 亿元至-9 亿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
亏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2))。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货币资金将优先用于保证各产业板块日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的有序进行,同时,公司正在加快推进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处置和项目资金回笼,前述资产处置及项目回笼资金也将作为公司实施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但受房地产调控政策、政府土地供应节奏以及市场因素等影响,公司房地产业务存在存量资产处置和资金回笼未达预期的可能。公司存在实际回购股票金额未达回购股票金额下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