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10
债券代码:143622 债券简称:18东方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亿元至5亿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上述股份回购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份回购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聘请律师事务所对股份回购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于2018年10月10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尚未实施股票回购。公司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预案,于回购期限内进行股票回购,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