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会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9 号):
(1)本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发行 262,411,757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36 元,同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172,347 张,每张面值 100 元,购买其持有的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龙化工”)37.72%的股权。上述发行股份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652 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53 号验证报告;
(2)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82,079,34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31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599,999,997.33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用 11,320,754.67 元 后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588,679,242.66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379,320.1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7,299,922.53 元;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000,000 张,每张面值 10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 7,547,169.81 元后募集资金总额为 392,452,830.19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 981,132,072.85 元,扣
除其他发行费用 1,379,320.1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79,752,752.72 元,已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他发行费用 1,379,320.13 元
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列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此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080 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071 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的制度,履行募集资金分级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 3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账户。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并按规定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汇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银行账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日金额 存储
方式
中信银行 2021 年 2 月
平顶山龙 8111101013701262510 10 日 981,132,072.85 346,007,790.11 活期
源支行
注:其他发行费用 1,379,320.13 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列支。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发行股份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购买资产
发行股份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尼龙化工 37.72%的股权,因所发行股份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用于收
购尼龙化工股权,故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发行股份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7,975.28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4,072.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4,072.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2021 年 64,072.80
投资项目 截至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使用状态日期(或
号 项目 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截至日项目完工
额的差额 程度)
3 万吨/年 3 万吨/年
1 1,6-己二醇 1,6-己二醇 26,000.00 26,000.00 1,949.98 26,000.00 26,000.00 1,949.98 -24,050.02 建设初期
项目 项目
尼龙化工产 尼龙化工产
2 业配套氢氨 业配套氢氨 24,000.00 24,000.00 14,147.61 24,000.00 24,000.00 14,147.61 -9,852.39 建设初期
项目 项目
3 上市公司偿 上市公司偿 50,000.00 47,975.28 47,975.21 50,000.00 47,975.28 47,975.21 -0.07 已偿还
还债务 还债务
小计 100,000.00 97,975.28 64,072.80 100,000.00 97,975.28 64,072.80 -33,902.48
注 1:1,6-己二醇项目、氢氨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较大,原因系两个募投项目均在建设初期,主要支出为设备采购的预付款,尚未开始大规模投资。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变更情
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四) 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作其他用途
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 万吨/年 1,6-己二醇项目和尼龙化工产业配
套氢氨项目尚未完工,因此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2020 年公司发行股份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尼龙化工 37.72%的股权。尼龙化工运行情况如下:
(一)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20 年 9 月 8 日,尼龙化工已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尼
龙化工 37.72%的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
(二) 尼龙化工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46,665.08 750,944.41 958,241.88
负债总额 439,287.69 242,168.83 469,442.81
所有者权益 407,377.39 508,775.58 488,799.07
注:公司发行股份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数据业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 尼龙化工经营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664,294.74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