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16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股份”或“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神马股份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豫国资文〔2024〕125 号),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资监管机构批复的公告》。
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神马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神马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4、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神
马股份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本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取消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 万股,并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222 人调整为 221 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1,024.40 万股调整为 1,014.40 万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第八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222 人调整为 221 人;本激励
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24.40 万股调整为 1,014.4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