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6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听取了《新奥股份 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新奥股份 2023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新奥股份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董事会实际履职情况,公司编制了《新奥股份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法履职,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充分发挥决策职能,对重大交易、股东回报规划、股份回购、定期报告、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审慎、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董事会将继续秉承求知、奋进、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战略方针,把握行业动向
和发展态势,全面推进公司健康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出具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345.74亿元,负债总额为760.3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585.37亿元,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37.54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6.68%;净利润125.3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15%;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34%。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新奥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奥舟山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新奥舟山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对 2023 年度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进行审议,认为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 2023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2023 年度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
关联董事王玉锁、于建潮、韩继深、蒋承宏、张宇迎、张瑾、王子峥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逐项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本人薪酬回避表决。
1、董事长王玉锁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玉锁回避表决。
2、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长)于建潮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于建潮回避表决。
3、董事兼联席 CEO 韩继深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韩继深回避表决。
4、董事兼联席 CEO 蒋承宏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蒋承宏回避表决。
5、董事兼总裁张宇迎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张宇迎回避表决。
6、董事张瑾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张瑾回避表决。
7、董事王子峥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子峥回避表决。
8、独立董事唐稼松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唐稼松回避表决。
9、独立董事张余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张余回避表决。
10、独立董事初源盛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初源盛回避表决。
11、独立董事王春梅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春梅回避表决。
12、离任董事兼总裁郑洪弢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在《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中已审议,本议案不再重复审议,仅审议除董事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逐项审议通过。
1、常务副总裁苏莉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副总裁郑文平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副总裁张晓阳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副总裁黄保光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总裁助理兼财务总监宗波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梁宏玉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离任 CFO 王冬至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离任副总裁王世宏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离任副总裁王贵歧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离任总裁助理门继军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奥股份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暨授权管理层发布的议案》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指引”-附录 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并参照 2021GRI 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等标准,公司编制了《新奥股份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以下简称“ESG 报告”)。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持续优化 ESG 报告内容并正式发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ESG 报告正式发布之日止。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 ESG 委
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时间、地点、议案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