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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03 沪市 新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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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03:新奥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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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分红 0.19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因公司 2020 年度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取得新奥能源控股
有限公司 369,175,534 股股份,实际支付 2,794,640,000 元的股权交易价款,投资支出较大,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2,106,956,909.7 元,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52,816.94 元,加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558,838,959.47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6,086,142.53 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为了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根据《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拟以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 2,845,853,619 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
回购股份 18,340,068 股为基数,即 2,827,513,5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分红 1.9 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分红 537,227,574.69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在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红股数发生变动的,最终分红方案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股份数量,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 2020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共计 537,227,574.69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106,956,909.7 元的 25.50%,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说明如下:因公司 2020 年度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取得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369,175,534 股股份,实际支付 2,794,640,000 元的股权交易价款,投资支出较大,使得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达到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并将公司股东现金回报和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相结合。

  结合公司 2020 年度投资情况与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虽低于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但本方案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达到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利润分配议案无异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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