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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2-02-24

  证券代码:600802      股票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12-005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2 年 2

月 22 日在福州建福大厦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以

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 月 17 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8 名,独立董事潘琰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胡继荣出席,公司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郑盛端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决议公

告如下:

    一、一致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和福建省国资委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拟

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具体如下:

    1、原章程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

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和总经济师。

    修改为: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

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总工程师和总经济师。

    2、原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和总

经济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总工程师和总经济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原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

工程师和总经济师;

   ……。

    修改为: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

法律顾问

   ……。

   4、原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八名监事组


                             2
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修改为: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七名监事组

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一致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高嶙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林金水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三、一致通过《关于注册成立福建莆田建福建材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在莆田市城厢区投资建设建材仓储物

流加工园,并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与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签订了《莆

田城厢建材仓储物流加工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为落实协议精神,

加快推进有关项目工作,同意注册成立福建莆田建福建材有限公司,

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暂定为:福建莆田建福建材有限公司,最终名

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二)注册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三)注册资本金:暂定 1000 万元,今后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

行增资。

    (四)投资主体和方式:暂由本公司独资设立。

    后续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另行提交项目投资具体实施方

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


                                3
案》

    为促进福建区域水泥整合,增强公司发展实力,同意公司与南方

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并签署《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方水泥

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

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

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肖家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

董事均表决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一致通过《关于注册成立福建省建福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的议

案》

    为落实《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

议》精神,加快推进合作事项,同意公司先注册成立福建省建福南方

水泥有限公司,作为未来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南方水泥)合作的平

台,有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公司先以现金出资注册成立一人有限公司(新公司),待条件成

熟时由公司与南方水泥共同对其增资,公司以经评估后的“建福”品

牌区域资产出资,南方水泥以等额现金出资,双方股权比例各占 50%。

    (二)成立新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暂定为福建省建福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最终以工


                               4
商注册登记为准)。

    2、公司注册地:福州(暂定)

    3、注册资金:暂定 5000 万元,全部由公司以现金出资,待条件

成熟时再由公司和南方水泥进行增资。

    4、公司性质:运营管控型母公司。

    5、公司治理安排: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暂设 3 名董

事,监事会暂设 2 名监事。合作后按《合作框架协议》及合作投资相

关协议安排。

    (三)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南方水泥洽谈合作投资的具体方案和相关安

排,并在条件成熟时签订合作投资相关协议。

    六、一致通过《公司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方案》

    经审议,同意将该方案按规定呈报福建省证监局。



     附:林金水简历

    林金水:男,1966 年 5 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2008 年

10 月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1989 年 7 月毕业于浙江大学管理

工程学系。现任福建水泥内审部(法律顾问室)经理兼任公司副总法

律顾问。历任福建水泥企管部业务主任、建福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经

理、建福水泥厂社区中心主任,福建水泥运营中心企管部经理,兼任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5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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