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一九九七年度配股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7号文审核通过。公司拟于近日公布配股说明书。现将本次配 股概要公告如下:
1.配股数量及比例;1996年末公司股本总额22839.2904万股,其中(1)国家股14514.5万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办[1997]201号文和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闽国资[1997]100号文,作出承诺完全放弃本次配股认购权;(3)社会公众股东和1996年国家股转配受让股东按10:3的比例配股。社会公众股东可配售2221.2300万股,原国家股转配部份可配售175.0291万股,本次实际可配售2396.2591万股,对股东未认购部份,由本次配股 承销商包销。
2.配股价格:每股配售价格为人民币4.50元。
3.资金投向: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技术改造工程(扩建一条日产2000吨的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水泥熟料生产线)。
有关本次配股的股权登记及除权日,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