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
之
发行情况报告书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一七年九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史烈 沈越 陈健
赵建 潘丽春 张四纲
董丹青 张国煊 费忠新
詹国华 申元庆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释义
发行人/浙大网新/公司/上市公司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
本次发行 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5,000万元之行为。
本次交易 浙大网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证券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大会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 人民币元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为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I
释义......II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1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4
三、发行对象......5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9
第二节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相关情况......11
一、本次交易前后前10名股东变动情况......11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12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2
第三节 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14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15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16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声明......16
主承销商声明......17
发行人律师声明......18
审计机构声明......19
验资机构声明......20
第六节 备查文件......21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上市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二)交易对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年12月5日,网通信息港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与浙大网新签署《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将其持有的华通云数据 27.73%的股权转让给浙大
网新,并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与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2016年12月5日,如日升投资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与浙大网新签署《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将其持有的华通云数据 19.09%的股权转让给浙大
网新,并授权执行董事全权办理与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2016年12月5日,云通创投召开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与浙大网新签署《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将其持有的华通云数据 12.96%的股权转让给浙大
网新。2017年1月15日,云通创投召开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与浙大网新签署
《补充协议》。
2016年12月3日,盛达投资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与浙大网新签署《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将其持有的华通云数据4.77%的股权转让给浙大网新,
并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与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2016年12月5日,佳禾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与浙大网新签署《发
1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将其持有的华通云数据6.36%的股权转让给浙大网
新,并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全权办理与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2016年12月5日,云径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与浙大网新签署《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将其持有的华通云数据5%的股权转让给浙大网新,
并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全权办理与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2016年12月5日,云计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与浙大网新签署《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将其持有的华通云数据4.09%的股权转让给浙大网
新,并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全权办理与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浙大网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于2017年6月14
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7年7月2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下发
的《关于核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8号)。
(四)本次发行过程
本次发行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
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 获准后,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投资者适当性
测评文件
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 联系询价对象,确认收到《认购邀请书》及投资者适当性测评文件
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 接受询价咨询
上午9:00-12:00接收申购文件(传真或送达),通过指定邮箱接收
投资者关联关系及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材料电子版,并进行簿记建档
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
接受申购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上午12:00
对拟配售对象进行关联关系及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启动追加认购程序,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
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
及投资者适当性测评文件
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 联系询价对象,确认收到《追加认购邀请书》及投资者适当性测评
2
时间 工作内容
- 文件
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 接受询价咨询
上午9:00-12:00接收申购文件(传真或送达),通过指定邮箱接收
投资者关联关系及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材料电子版,并进行簿记建档
2017年8月31日(星期四) 接受申购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上午12:00
对拟配售对象进行关联关系及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向中国证监会确认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获配对象名单
2017年9月1日(星期五) 获准后,向获配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和《股份认购协议》
获配对象向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缴款
2017年9月4日(星期一) 主承销商退还未获配售投资者的发行保证金
主承销商账户验资
2017年9月5日(星期二) 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