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5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由于大信服务年限届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结果,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与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上海市财政局 31000006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从业人员 10620 人,其中,合伙
人 267 人,注册会计师 239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674 人。
立信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46
家,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
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以及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022
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收费总额 8.17 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仲裁)人 (被仲裁)人
金亚科技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投资者 周旭辉 2014年报 预计4,500万元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立信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保千里 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
东北证券 2015年重组 12月 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
投资者 银信评估 2015年报 80万元 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
立信等 2016年报 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注:指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包括当年,下同)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
自律监管措施无,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赵 斌 2000 年 2000 年 2012 年 2023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念韶 2017 年 2014 年 2017 年 2023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郭 健 2004 年 2009 年 2012 年 2023 年
项目合伙人:赵斌先生,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念韶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7 年
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加入 立信,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健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4 年成
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加入立 信,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2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的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1152 万
元。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1208.55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大信,大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审计工作,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服务年限届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公司采购结果,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与大信、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聘任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指导公司选聘标准及流程,对选聘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审核评价,并监督选聘全过程。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已在财政部及证监会完成证券服务
业务备案,具备在资本市场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执业情况良好,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在事先沟通、听取公司汇报并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已在财政部及证监会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在资本市场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工作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为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