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0-44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
回购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5元/股。
回购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回购用途: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公司 2020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2.55 元/股,公
司近期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符合《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回购股份实施规定。
2.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七届七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3.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七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39)、《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40)。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 2.55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用途、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
币 12 亿元。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965039.78 万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 12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5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为 47058.8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39%;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6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55元/股进行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3529.41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1.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965039.78 万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
下限 6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5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 23529.41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20%。
序号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本的比例(%) (亿元)
1 减少注册资本 - - -
2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 - - -
3 用于股权激励 - - -
4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减少注册资本 - - - 自董事会审议
为维护公 出售 23529.41 1.20 6 通过本次回购
5 司价值及 股份方案之日
股东权益 其他用途 - - - 起不超过 3 个
月
合计 23529.41 1.20 6 /
2.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965039.78 万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
上限 12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5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为 47058.8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39%。
序号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本的比例(%) (亿元)
1 减少注册资本 - - -
2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 - - -
3 用于股权激励 - - -
4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减少注册资本 - - - 自董事会审议
为维护公 出售 47058.82 2.39 12 通过本次回购
5 司价值及 股份方案之日
股东权益 其他用途 - - - 起不超过 3 个
月
合计 47058.82 2.39 12 /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
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三年内完成出售。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
币 12 亿元。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965039.78 万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 12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5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为 47058.8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39%。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对外出售,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全部转让)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65039.78 100 1965039.78 100
总股本 1965039.78 100 1965039.78 100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