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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90 沪市 轻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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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纺城:轻纺城关于参与投资绍兴柯桥天堂硅谷福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5

轻纺城:轻纺城关于参与投资绍兴柯桥天堂硅谷福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23—011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绍兴柯桥天堂硅谷福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绍兴柯桥天堂硅谷福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投资绍兴柯桥天堂硅谷福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基金出资总额的 97.8793%。
  ●相关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第五部分:本次投资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提示。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投资渠道,充分利用合作各方资源优势,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寻求良好的投资机会,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绍兴柯桥天堂硅谷福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绍兴柯桥天堂硅谷福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出资总额为 6,130 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
占基金出资总额的 97.8793%。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与相关合
作方签署了《绍兴柯桥天堂硅谷福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本合伙企业主要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武汉纽福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诺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睿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并预期通过被投企业上市、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范围,已获公司董事长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浙江天堂硅谷恒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二期福堤八号

  法定代表人:何向东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 年 5 月 26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股东情况: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00%)

  (二)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二期福堤八号

  法定代表人:何向东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0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的创业投资;教育投资,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及管理、会计咨询(除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咨询项目),空调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机电产品、计算机配套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纺织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

  股东情况: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8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7.90%)、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38%)、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5.00%)、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9%)、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3.19%)、王林江(2.50%)。

  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00794。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总资产        247,178.19      258,468.16      264,983.86

    净资产        177,211.18      177,367.98      177,584.17

  营业收入        10,310.88        12,344.58        7,379.96


  投资收益        -3,740.95        4,258.32          51.57

    净利润          -493.89          4,380.06          216.18

  (三)有限合伙人

  姓名:许宾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西溪湿地公园二期北门福堤捌号
  许宾,天堂硅谷医疗健康事业部合伙人,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毕业,曾任职于汇丰银行中国区总部,多家国有、民营投资机构,历任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创业投资部副总经理、合伙人,具有十年以上证券资本市场和金融投资领域管理与投资经验,擅长项目投资与管理、并购重组、境内外 IPO 等工作。许宾
先生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证
书类型为基金从业资格,从业机构为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编号为 P1000794100024。本合伙企业的投资经理为许宾。

  (四)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各合作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绍兴柯桥天堂硅谷福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钱清村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基金规模:6,130 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天堂硅谷恒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基金管理人: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8、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本合伙企业主要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武汉纽福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诺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睿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聚焦于医疗健康等领域,主要投资于生物医药、医疗健康等重点行业的具备 IPO 潜力的优质企业,并预期通过被投企业上市、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9、绍兴柯桥天堂硅谷福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  合伙人类型  出资进度
 号                        (万元)  资比例

 1  浙江天堂硅谷恒通创业    100    1.6313%  普通合伙人  未出资
        投资有限公司                            A 类合伙人

 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    6,000    97.8793%  有限合伙人  未出资
        份有限公司                            A 类合伙人

 3          许宾              30      0.4894%  有限合伙人  未出资
                                                B 类合伙人

          合计              6,130      100%        --        --

  截至本公告日,绍兴柯桥天堂硅谷福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认缴出资

  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6,130 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二)合伙期限


  (1)基金存续期。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存续期为 7年(不含延长期),自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成立日起计算。
  (2)经营期限。本合伙企业在工商登记的经营期限为长期。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合伙人同意,经营期限可以变更。

  (三)决策机制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业务由管理人负责管理,管理人负责本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负责投资项目筛选、立项、组织实施、投资后监督管理及投资项目退出等工作。管理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及其退出)进行审议及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以及决策程序、方式由管理人决定。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及退出决策在基金管理人决策通过后,需经有限合伙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

  (四)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本合伙企业主要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武汉纽福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诺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睿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聚焦于医疗健康等领域,主要投资于生物医药、医疗健康等重点行业的具备 IPO 潜力的优质企业,并预期通过被投企业上市、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五)收益分配

  (1)本企业按照 A 类合伙人、B 类合伙人分别独立核算可分配
财产,并按相同顺序进行分配。

  1)A 类合伙人

  以协议约定的投资收益扣除合伙企业费用支出、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应当缴纳的税费(如有由合伙企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产生的增值税,由本合伙企业资产承担)、本企业清算费用(若本企业进入清算程序)后的现金收入为限,按照全体 A 类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届时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确认 A 类合伙人可分配财产,并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ⅰ.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各 A 类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本金;

  ⅱ.如有余额,按各 A 类合伙人各自实缴出资额比例向全部 A 类
合伙人分配,直至全部 A 类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额总额计算的年化收益率达到 8%为止;

  ⅲ.如仍有剩余收益,管理人就剩余部分提取 10%作为业绩奖励;
  ⅳ.各 A 类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超额收益。

  2)B 类合伙人

  以协议约定的投资收益扣除合伙企业费用支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税费(如有由合伙企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产生的增值税,由本合伙企业资产承担)、本企业清算费用(若本企业进入清算程序)后的现金收入为限,按照 B 类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届时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确认 B 类合伙人可分配财产,并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ⅰ.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各 B 类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本金;

  ⅱ.如有余额,按 B 类合伙人各自实缴出资额比例向全部 B 类合
伙人分配,直至全部 B 类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额总额计算的年化收益率达到 8%为止;


  ⅲ.如仍有剩余收益,管理人就剩余部分提取 5%作为业绩奖励;
  ⅳ.各 B 类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超额收益。

  (2)如本企业存续期内已经向合伙人分配的投资本金,在清算时不再重复分配;如本基金存续期内已经向合伙人分配的收益,在清算时统一计入收益,不再重复分配;以上任何收益率/收益并不是管理人向各合伙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在极端情况下,合伙人仍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收益率对应的收益甚至损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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