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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纺城: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10-23

轻纺城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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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0—026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公司董事会于2010 年10 月9 日收到控股股东绍兴县中国轻纺城
    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关于要求增加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提出增加一项
    临时提案《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武汉
    龙鼎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提案》,该提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0 年10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10-022
    号公告和于2010 年10 月1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10-024 号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0 年10 月22 日上午9:30 分在公司本部
    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 人,代表
    股份数182,334,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7%,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董事长沈小军
    女士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沈田丰、吕卿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提案后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轻纺城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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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重新公开挂牌合并出让全资子公司浙
    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
    股权的提案》。
    同意公司以3.6 亿元人民币为新的挂牌底价重新公开挂牌合并
    出让公司持有的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绍兴汇金
    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公告期限为2010 年9 月30 日起20 个
    工作日,本次重新公开挂牌交易方案的其他条款与第一次公开挂牌交
    易方案条款一致(第一次公开挂牌交易方案详见公司于2010 年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的临2010-018 号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82,334,0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通过了《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持有的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提案》。
    通过了公司与武汉精功楚天投资有限公司草签的《武汉龙鼎置业
    有限公司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草签的《武
    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保证合同》。
    同意公司以138,480,000 元人民币的股权转让价(即每股2.885
    元人民币)转让公司持有的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武汉
    龙鼎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 元,公司出资额为
    人民币48,000,000 元)给武汉精功楚天投资有限公司(有关交易情
    况详见公司于2010 年10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10-022 号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
    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117,535,094 股,占出席会
    议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轻纺城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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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沈田丰、吕卿现场见证,为本次股
    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武汉精功楚天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武汉龙鼎置业有
    限公司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之保证合同》;
    4、天健审〔2010〕3923 号《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5、坤元评报〔2010〕316 号《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6、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