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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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0-020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2010 年9 月27 日以传真、E-MAIL 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
董事,于2010 年9 月29 日下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9 人,实到董事4 人,公司董事金良顺、孙卫江因公出差未能出
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均委托公司董事沈小军参加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公司董事苏明波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公司董
事周俭参加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颜春友、陈显明因
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均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周应苗参加会
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小军女士主持,会议审议议案后形成以下决
议:
1、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
司重新公开挂牌合并出让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拟定3.6 亿元人民币为新的挂牌底价重新公
开挂牌合并出让公司持有的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案,挂牌公告期限拟定为
2010 年9 月30 日起20 个工作日(具体日期按完成重新挂牌程序准
备进展情况确定),本次重新公开挂牌交易方案的其他条款与第一次轻纺城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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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挂牌交易方案条款一致(详见公司于2010 年9 月14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临2010-018 公
告)。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重新公开挂牌合并出让全
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
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之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整个决策程序严谨规范。
(2)本次公司拟定的重新公开挂牌出让的方案,充分体现了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如未获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则本次
重新挂牌程序自动终止。
2、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0 年10 月22 日召开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轻纺城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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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0 年10 月22 日(星期五)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要议程
审议《关于公司重新公开挂牌合并出让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提
案》。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10 年10 月18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
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 年10 月2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
30—4: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 季宝海
联系电话:0575-84135815
传 真:0575-84116045(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七、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轻纺城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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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中
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
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提
案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重新公开挂牌合并出让全资子公
司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
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提案》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2.身份证号码:
3.股东账号: 持股数: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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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期:201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