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10-012 号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
3 月13 日与自然人赖积豪先生就收购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青岛豪杰”)股权事宜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公司拟收购青
岛豪杰55%的股权,交易金额1.1 亿元人民币。公司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收购青岛豪杰
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青岛豪杰合法拥有面积为15.1 平方公里的探矿权,并取得
其中0.4674 平方公里的采矿许可证。探矿权有效期限为2009 年
12 月15 日至2011 年9 月30 日,采矿权有效期为2009 年8 月
21 日至2014 年8 月21 日。勘探区块内共有5 处铁矿矿体,其
中2 号矿体已探明储量为484.5 万吨。青岛豪杰所拥有的矿业权
权属不存在限制或者争议情况。
●公司与赖积豪先生签订的合作意向书确定了双方合作的基
本原则和交易条件,但不具法律效力,双方权利义务以将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风险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所涉铁矿石储量具有不确定性。除2号矿体外,其
他勘探区块内铁矿石储量尚未确定;
铁矿石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虽然我国钢铁行业对铁矿石需
求旺盛,未来国际、国内铁矿石价格维持高位运行的可能性较大,
但铁矿石价格受宏观经济和市场影响较大;
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如国家政策调整,如矿产资源税
的调整、资源补偿费的变化等,将对青岛豪杰经营业绩产生一定
影响。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2010 年3 月13 日,公司与自然人赖积豪先生就收购青岛豪
杰股权事宜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公司拟收购青岛豪杰55%的股
权,交易金额为1.1 亿元人民币。
2、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
公司经理层收购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通过收购青岛豪杰55%的股权,即可参与享有该企业的探矿权和采矿权。根据公司尽职调查结论和多位地质及采矿专家
的意见,该项目开采条件良好,交通便利,经济效益可观,投资
少,投产时间短,投资回收期短,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宜。本次交易需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股权出让方:
赖积豪先生,男,中国国籍,居住在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7
号。
2、未发现赖积豪先生与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交易标的为青岛豪杰55%的股权。
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住所:青岛平度市新河镇双兴村;
法定代表人姓名:赖积豪;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为探矿(勘查项目:山东省平度市
新河地区铁矿详查);铁矿地下开采(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
得开采)(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 年9 月30 日;采矿许可证
有效期至2014 年8 月21 日),一般经营项目为矿产品(国家禁
止、限制的品种除外)购销,(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
许可证经营);
成立日期:2007 年7 月10 日;经营期限:2007 年7 月10 日至2015 年3 月9 日;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 万元;
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83228526056;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66450187-9。
青岛豪杰目前共有股东3 人,其中赖积豪出资人民币350 万
元,占总股本的70%,马永俊出资人民币75 万元,占总股本的
15%,陈雁华出资人民币75 万元,占总股本的15%。
在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前,赖积豪先生需先行收购其他两
位股东的股权,使其所持青岛豪杰股权达100%。
2、资源情况。青岛豪杰合法拥有面积为15.1 平方公里区块
的探矿权。勘探区块内共有5 处铁矿矿体,其中2 号矿体已探明
储量484.5 万吨。
3、探矿权证和采矿许可证。
探矿权证号T37120080402006584。
探矿权人 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
探矿权人地址 山东省平度市新河镇
勘察项目名称 山东省平度市新河地区铁矿详查
地理位置 山东省平度市
图幅号 J50E019023
勘察面积 15.10 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 2009 年12 月15 日至2011 年9 月30 日
勘察单位 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勘察单位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向阳路228 号
采矿权证号C3700002009082110033019。
采矿权人 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 开采矿种 铁矿
地址 平度市新河镇双兴村 开采方式 地下开采
矿山名称 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
平度市新河铁矿
生产规模 30 万吨/年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矿区面积 0.4674 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 伍年 自2009 年8 月21 日至2014 年8 月21 日
4、青岛豪杰尚未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审批过程中。
5、青岛豪杰的房屋及土地均无权证,项目建设用地为租用
土地。
6、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
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公司本次收购股权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签订本
次股权收购协议前青岛豪杰全部债务及或有负债由原股东赖积
豪先生承担,公司和股权转让后的青岛豪杰不承担任何偿付义
务。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本次收购股权
的定价依据为以青岛豪杰评估价值为基础,公司和赖积豪先生协
商确定青岛豪杰55%股权转让价格为1.1 亿元。预计青岛豪杰评估价值约为2 亿元。
四、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合作意向书约定,公司以275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赖积豪
先生持有的青岛豪杰55%的股权,之后双方共同对青岛豪杰增资
至2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0725 万元人民币,赖积豪先生
以其对青岛豪杰500 万元注册资本金之外的投资额出资。增资完
成后双方持有青岛豪杰的股权比例仍为55%和45%。
青岛豪杰完成增资后,之后新项目开发所需资金由股东按持
股比例拨付,并以借款方式体现。任何一方资金不及时到位,资
金到位一方借款变更为投资,在青岛豪杰股权比例相应增加。
本次收购完成后,青岛豪杰董事会设5 名董事,其中公司委
派三名董事并推荐董事长人选,财务总监也由公司派驻,销售业
务由双方共同负责。
赖积豪先生保证其对持有的青岛豪杰股权具有完全处置权,
没有质押或被查封等瑕疵;保证青岛豪杰产权结构明晰,采矿权
证、探矿权证、土地使用权和设备资产等不存在担保、被冻结或
查封等权利瑕疵;保证青岛豪杰不存在诉讼、债务纠纷和或有负
债事项;保证青岛豪杰采矿权证和探矿权证的合法有效,并按时
办理两证的续期工作。
五、涉及收购股权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收购股权,不存在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1、近年来,公司一直在积极探索发展和投资方向,经多方
考察分析、筛选论证,认为青岛豪杰铁矿项目开采条件好,交通
便利,经济效益可观,投资少,投产时间短,投资回收期短,符
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2、本次收购股权完成后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若
青岛豪杰生产经营达到预测效果,将使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下
降,营业收入增加,利润上升。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合作意向书;
4、矿业权的权属证书:
编号T37120080402006584 的矿产资源勘探许可证复印件;
编号C3700002009082110033019 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5、铁矿详查报告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6、铁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
7、关于对铁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О一О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