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公告
四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公告中不存在重大遗漏或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五号及《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此次配股后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原因
本公司于1998年4月26日第二届第五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通过了本次配股方案。此配股方案经山东省证券管理办公室鲁证管字(1998)第56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99号文批准。《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1998年8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本次配股是以现有总股本11286.8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新股,配股价每股5元,国家股股东用现金认配1200万股,放弃其余配股权;社会法人股股东放弃本次配股权,本次实际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998.40万股,其中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配售0.57万股,未认购部分由承销商福建兴业证券公司包销,本次配股缴款工作已于1998年9月4日结束,实际配售总数为2198.40万股。
本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共计10992万元,全部为现金。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108090489.6元人民币,已全部到位,由山东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98)鲁会审字第84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填报日期:1998年9月14日)
单位:万股
股份类别 配股前 新增股本 配股后 占总股本比例
(1)、尚未流通股份
a.发起人股: 7386.86 1200 8586.86 63.68%
其中:
国家股 7386.86 1200 8586.86 63.68%
b.募集法人股: 572.00 0 572.00 4.24%
尚未流通股合计 7958.86 0 9158.86 67.92%
(2)、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3328.00 998.40 4326.40 32.08%
流通股合计 3328.00 998.40 4326.40 32.08%
(3)、股份总数 11286.86 2198.40 13485.26 100.00%
三、公司股份变动后,前10名股东名单及持股数量(截止1998年9月7日)
序号 股东名 称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淄博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85868600 63.68
2 淄博泰利磨具公司 4030000 2.99
3 深圳天骥投资基金 1690000 1.25
4 龙信物业 572000 0.42
5 李志宏 536120 0.40
6 李晶 532740 0.40
7 李宏东 481000 0.36
8 黄甫嘉凯 455110 0.34
9 邓寿荣 384930 0.29
10 关裕平 275886 0.20
四、公司股份变动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 名 职务 原持股数 本次配股认购 配股后持股数
李协平 董事长 0 0 0
孙致太 名誉董事长 1300 390 1690
温 锋 董事兼副总经理 0 0 0
孙长青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0 0 0
孙 颖 董事 0 0 0
刘宏飞 董事 0 0 0
王笃福 董事兼总经理 1300 390 1690
张 毅 董事 0 0 0
杨忠鸣 董事 0 0 0
王砚清 董事 1300 390 1690
高乃祥 董事 0 0 0
王喜春 监事 0 0 0
魏莉 监事 0 0 0
矫永生 监事 0 0 0
丁慎宏 监事会召集人 780 234 1014
冯兰珍 监事 1040 312 1352
柳长信 副总经理 1300 390 1690
五、重要事项
本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998.4万股,定于1998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国家股配股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暂不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1998年4月26日第二届第五次股东大会关于配股的决议。
2、山东省证券管理办公室鲁证管字(1998)第56号文件。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99号文。
4、山东会计师事务所(98)鲁会审字第84号《验资报告》。
5、公司章程。
四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