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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31

新钢股份: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钢股份”)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新物流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述

  为进一步有效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决定由本公司吸收合并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物流”)。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将承继中新物流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并存续经营;中新物流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被依法注销登记。

  二、吸收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1583084437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4、注册地:江西省新余市铁焦路

  5、法定代表人:刘建荣

  6、注册资本:314,565.2149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和锻压加工、销售;金属制品加工、销售;电缆电线制造、销售;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煤焦油、煤焦酚、粗苯、煤焦沥青、焦化萘、蒽油、洗油、硫磺、氧、液氧、氮、液氮、氩、液氩、脱酚油、硫酸(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通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销售;压力容器制造;工业油品检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道路普通货物运
输;一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仓储(不含危险品)及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凭进出口备案登记证经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和维修;仪器仪表制造和维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钢股份总资
产 5,293,475.89 万元,净资产为 2,702,353.80 万元。2023 年,营
业收入为 7,114,297.89 万元,净利润 51,702.72 万元。

  (二)被吸收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775876518K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工业平台

  5、法定代表人:宋平凡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一般项目包括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等。

  8、股权结构:中新物流为新钢股份全资子公司,新钢股份拥有其 100%的股权。

  9、经营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新物流总资产11,715.03万元,净资产为 5,933.33 万元,营业收入为 38,227.89 万元,净利润为-88 万元。

  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中新物流总资产 9,836.81 万元,净资
产为 5,845.91 万元,营业收入为 2,578.79 万元,净利润为 23.37
万元。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新钢股份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整体合并中新物流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
后,公司存续经营,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保持不变;中新物流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二)合并范围:吸收合并完成后,中新物流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三)其他相关安排:合并双方将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权属变更、税务清算、工商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吸收合并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税务清算、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全部事项办理完毕止。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管理极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中新物流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内部股权整合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新钢股份的当前损益产生实质影响,新钢股份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不会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不会损害新钢股份及其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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