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775 沪市 南京熊猫


首页 公告 南京熊猫:南京熊猫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南京熊猫:南京熊猫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9

南京熊猫:南京熊猫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 2023-033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27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8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7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龚荣华

  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权兵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
执业。近三年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2021 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杰赛科技、重庆港九、中国船舶、中国出版、金钼股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费用

  大信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8 万元限额内确定其薪酬。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为公司 2022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根据公司审计工作安排,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国际核数师、国内核数师和内控审计师,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8 万元限额内确定其薪酬。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
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该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立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认为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无任何意见分歧或未决事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决算审计的资格和专业能力,满足独立性要求,同意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条款公平、客观,薪酬水平合理、公正;同意将《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董事会书面审核前,公司提供了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事前认可。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无任何意见分歧或未决事宜。

  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公司聘任其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国际核数师、国内核数师和内控审计师,年度服务费用合计为 248 万元人民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国际核数师、国内核数师和内控审计师,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8 万元限额内确定其薪酬。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确认并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公司董事会亦并未知悉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亦确认,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无任何意见分歧或未决事宜。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新的审计机构之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仍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点击查看PDF原文]